在聘用合同未到期、不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下,受聘人员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,应依据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支付违约金。
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、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,据此,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的,不具有法律效力
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某物流公司的安全管理激励方案不具有法律效力,其据此解除与宋某的劳动合同违法。
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合理调岗不予配合,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为由主张经济补偿金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