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12月28日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〉的决定》修订
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2014年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公布,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
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工伤保险条例〉的决定》修订
《职业病防治法》明确规定,下列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!